1、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,并認真遵守安全施工規定,衣著要靈活,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。
2、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體檢,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精神病、癲癇病者不準從事高空作業。
3、高處作業要設防護欄桿,支持安全網和安裝防護門,操作人員要系安全帶。
4、高處作業物料要堆放平穩,不可放置在臨邊和洞口附進、凡有墜落可能的,要及時撤出或固定以防跌落傷人。
5、發現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,應及時報告處理,對危及人身安全的,必須停止施工,消險后再進行高處作業。
6、任何人不允許移動和擅自拆除安全標志,確實因工作需要須經工長批準后移動和拆除,之后重新安裝好。
7、冬季施工要采取可靠的防滑、防寒、防凍、防是毒、防火安全措施。
8、高呼上作業安全設施要經常檢查,處于良好狀態。
梯子不得缺檔,不得墊高使用,橫檔間距以30mm為宜,使用時上端要扎牢,下端采取防滑措施,禁止二人同在梯上作業,如接長使用,應綁扎牢固。在通道處使用梯子,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。
9、在進行高處作業時,應結合工程特點,相應地制定各種安全防護技術措施。
10、每個工程項目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時,要列入該項目所涉及到高處作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,并盡量采取地面作業,減少各種高處作業。
11、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,范圍較為廣泛,如設置安全標志,張掛安全網,系掛安全帶等各項安全專項措施。為明確職責,加強安全管理工作,在進行施工以前,由工程負責人和安全員逐級向有關人員作好安全技術交底。高處作業人員在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防護用品未解決和落實之前,不能進行施工。對各種用于高處作業的設施和設備,在投入前要加以檢查,確認完好方能投入使用。